close

  據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廣東省紀委發出通知,指出當前部分黨員幹部受不良風氣影響,有的稱領導為“老闆”、“老大”,這破壞了黨內民主,損害公僕形象,以後一律不准使用“老闆”、“老大”等庸俗稱呼。
  “老大”一詞主要應用在江湖幫派中,“老闆”一詞應用在商業公司中,都代表著在該群體中擁有最高權力,能呼風喚雨,不受監督和制約。稱兄道弟、拉拉扯扯,錶面看是與下屬打成一片、上下級關係融洽,其實是搞人身依附關係。“老闆”、“老大”等稱謂富有虛榮心、等級觀念、官僚和江湖習氣,把社會上的“江湖”做法和“市場交易”原則搬到了黨內,是把同志關係利益化的反映,其實質是不講黨性、不講原則、不講紀律,這種把黨內生活庸俗化的做法是腐蝕劑。
  稱謂折射作風,稱謂關乎原則。黨內同志之間如何稱呼,並不是一個小問題,事關黨員的權力觀、地位觀、榮辱觀,關係到領導幹部怎樣認識“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
  要徹底告別庸俗化的稱謂,就必須在黨政幹部中徹底地懲治各種權力私有化現象,讓黨政幹部意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公權,絕不可為自己所用,這樣才能自覺規範稱呼。
  稱呼,看似小事,但茲事體大啊!  (原標題:“老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bbxtplvklb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