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運河擬在2014年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新京報記者 李飛 攝
  中國是世界第二大文化遺產國,在教科文組織981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中擁有45處。中國同樣也是世界最大的旅游國家,2013年國內旅游達33億人次,外國人來華旅游1.29億人次。然而,快速發展的旅游業也給中國的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個保,一個用,到底要符合誰的價值觀?
  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博導,國際自然保護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世界遺產專家委員會委員韓鋒分析,首先“世界遺產旅游”不是一般的旅游,而是與世界遺產聯繫又衝突的一種旅游。既被列為“世界遺產”的旅游目的地都有一個“突出普遍價值”。而在一般的旅游業當中,並沒有被認知。
  其次,一些地方一旦晉升為世界遺產地,突然之間來了大量的游客,當地經濟被衝擊得很厲害。地方政府、當地民眾,缺乏長遠的行為和規劃,“短期行為”貽害無窮。
  第三個問題是,缺乏規劃發展管理的一整套的能力建設。這一方面非常薄弱,對於旅游管理、旅游規劃的人來說,這一整套的能力建設尤其需要加強。
  第四,各個利益相關方缺乏對話。比如旅游部門需要獲取利潤,需要賺錢;而世界遺產保護的單位以保護世界遺產為主,要立足於保護它的文化價值、自然價值。一個要“保”,一個要“用”,以前常常沒有溝通和對話的渠道。從機制上、法律上,都缺乏這樣一種溝通的模式。
  最後,每個地方的文脈,地脈不同,價值體系是不一樣的,但是“世界遺產”是一個國際性的框架,而一個地方一旦被列為世界遺產,就避免不了會受到帶著不同價值觀的人們的評判。世界遺產要符合誰的價值觀?這是遺產“全球化”後,所必須面對的問題。
  國內遺產地紀念品大多是批發來的
  韓鋒指出,如前面提到過的那樣,在法國盧瓦爾河谷,人們於品酒中,能體驗到一種對文化的傳承和記憶。但在中國,一些遺產旅游地,遺產經濟並沒有契合當地遺產主題,旅游主題也沒有緊扣遺產的主題——各個相關利益方還存在相互分離的狀態。
  在中國遺產旅游地,會發現所謂的“旅游紀念品”大多數是批發來的,有時候甚至“全國各地都一樣”。韓鋒認為,遺產經濟可以好好挖掘,圍繞遺產本身的價值,可以推出很多遺產旅游的“紀念品”,而這些紀念品進入市場,也就帶上了文化品質和文化標識。
  張凌雲指出,一些遺產旅游地,經過商業化包裝以後,一些活的文化就沒有了。他希望能夠鼓勵當地社區、村民恢復一些傳統的手工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東西。現在在一些遺產地,很少看到中國傳統手工製作的物件了,其實以手工工藝製品作為旅游紀念品,通過這種方式把傳統手藝恢復起來,這正是一個好機會。張凌雲建議,可以引進半機械化、機械化的設備,而且勞動強度可以低一些,但是最好能夠將技藝恢復起來,傳統不能丟。
  游客拍照可以拍出“平面”的世界遺產,但卻拍不出裡面的生活。在一些遺產地,不能滿足於保護老建築,也要保留一些農產品加工,農業文化。要梳理這一區域傳統生活的肌理。
  如果在遺產地購買的土特產,在北京也能買得到,又有什麼吸引力呢?在瑞士,很多手錶作坊仍是在進行純手工製作。而歐洲一些家庭工坊做出的東西之所以獨一無二,也是因為有自己祖傳的配方。而作坊主都很願意為游客進行義務講解,因為可以“顯擺”自己家的秘訣和技藝,而我國的遺產地也可以效仿這樣的模式。
  (下轉D06版)  (原標題:在中國,世界遺產的核心價值往往被淡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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