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 韓潔、高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8日發佈消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原標題:10月起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免稅額由2萬元提至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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